Sunday, September 18, 2011

Sunday, September 4, 2011

主日講台: 愛就完全了律法










特別講員: 鄭國慶 傳道 Pastor Melvin Tai


羅 馬 書 13:8-14




8 凡 事 都 不 可 虧 欠 人 , 惟 有 彼 此 相 愛 要 常 以 為 虧 欠 , 因 為 愛 人 的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。
 9 像 那 不 可 姦 淫 , 不 可 殺 人 , 不 可 偷 盜 , 不 可 貪 婪 , 或 有 別 的 誡 命 , 都 包 在 愛 人 如 己 這 一 句 話 之 內 了 。
 10 愛 是 不 加 害 與 人 的 , 所 以 愛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。
 11 再 者 , 你 們 曉 得 現 今 就 是 該 趁 早 睡 醒 的 時 候 ; 因 為 我 們 得 救 , 現 今 比 初 信 的 時 候 更 近 了 。
 12 黑 夜 已 深 , 白 晝 將 近 ; 我 們 就 當 脫 去 暗 昧 的 行 為 , 帶 上 光 明 的 兵 器 。
 13 行 事 為 人 要 端 正 , 好 像 行 在 白 晝 。 不 可 荒 宴 醉 酒 , 不 可 好 色 邪 蕩 , 不 可 爭 競 嫉 妒 ;
 14 總 要 披 戴 主 耶 穌 基 督 , 不 要 為 肉 體 安 排 , 去 放 縱 私 慾 。